三、合同应包含托管人的声明和承诺,并且至少应包括:
(一)托管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资格;
(二)保管人承诺按照诚实信用期货开户,尽职调查和尽职调查的原则安全地保存客户的委托资产期货开户,并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应规定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管人的权利至少应包括:
1.保护客户的委托资产;
2.收取托管费。
(二)保管人的义务至少应包括: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合同的规定开设托管账户,以确保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于托管人自己的资产和其他客户的委托资产;
2.安全保留客户的委托资产,不得擅自使用或处置托管资产;
3.根据期货公司投资指示,及时处理清算和交割等事宜。
4.监督了期货公司的投资行为,发现期货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或违反了合同,应立即要求期货公司更正;如果期货公司无法更正或导致客户的委托资产损失,则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将其报告给期货公司居住的证券监管局;
5.根据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期货公司提供客户委托的资产信息;
6.保留期货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7.遵守相关合同,协议期货交易,凭证和其他文件。
五、根据“合同准则”,合同规定客户的义务还应包括:根据合同为资产管理业务支付托管费。
六、根据“合同准则”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合同指引,合同规定期货公司的义务还应包括:接受并与托管机构合作以监督委托资产的投资行为。
注: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的不断变化和调整,上述中国会计在线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参阅权威部门发布的内容!